一、拟定作业方案。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举动实施方案的告诉》及我市下发的作业方案,由各县(市、区)工信局牵头,拟定本地区的作业方案,执行市里下达的筛选燃煤锅炉方针使命,保证完结筛选燃煤锅炉方针使命。
二、做好自查作业。各县(市、区)工信局,要会同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催促各用能单位依照相关文件要求,展开自查作业,并将自查报告及《2014年度及2015年燃煤锅炉设备及筛选状况汇总表》、《燃煤锅炉筛选进展状况汇总表》、《燃煤锅炉筛选进展状况明细表》上报各县(市、区)质监局,各县(市、区)工信局结合用能单位上报状况,会同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共同完结本地区的自查报告撰写作业,并于7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工信委、环保局、质监局。
三、做好核对准备作业,7月24日-8月7日市工信委将联合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审阅企业自查报告,并对部分用能单位展开检查。请县(市、区)工信局牵头,会同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先行进行核对作业。
(四)加强组织协调。县(市、区)工信局、环保局、质监局要分外的注重本次专项督查作业,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交流协作,树立燃煤锅炉调度台帐,强化盯梢调度,定时向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报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专项防治作业状况。一起,要定时通报专项整治状况,承受社会监督,扩展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