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物小作坊高质量开展提高举动计划的告诉》(浙市监食生〔2022〕1号)、《浙江省商场监督办理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办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商场监管范畴省政府民生实事施行计划的告诉》(浙市监食生〔2023〕1号)、《浙江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商场监管范畴省政府民生实事施行计划的告诉》(浙市监食生〔2024〕1 号)中的相关建造规范和程序要求,经业主请求及一致检验,现将全市第三批施行5S现场办理食物小作坊(85家)、浙江文明特征食物小作坊(12家)、第二批阳光食物小作坊(105家)和“在全省有示范性的食物作坊”(290家)检验合格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对该名单有贰言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在工作日内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名实在名字和联系方式。为确保客观、公正、公正,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食物出产安全监管办理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衢州市白云中大路36号;邮编:324000